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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条例》能否严格实施 当事方普遍存疑

作者:程力专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:1629 发布时间:2011-07-15 10:26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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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距7月1日《公路安全保护条例》的实施已过去半个月,据本站记者了解,目前《条例》在全国各地执行的标准大不一样,有些地方严格一些,有些地方管理则比较松散。

    《条例》能否在以后有一个统一的实施标准呢?《条例》牵涉的各当事方对此普遍表示怀疑。

    物流公司:各地执行程度不一 《条例》很坑爹

    在记者的调查中,多数物流公司表示《条例》要是真能在全国范围内严格执行,他们没有意见,但现在的问题是,《条例》在全国各地严格与否的标准不一样,这让他们觉得很“坑爹”。

    浙江一家集团汽车运输公司专业负责人介绍,像我们公司主要从事危化品的运输业务,由于危化品运输的特殊性,公司违规的车辆很少,但7月1日实施的《条例》对公司的业务也产生了一定影响。这主要表现在以前一辆车能运完的货物,现在可能要两辆、三辆车。“虽然现在货主还没有增加运费,但如果《条例》一直就这么严格执行下去,运费的增加是必然的。”

    然而,对于从事普通货运运输的物流公司来说,却又有着另一番景象。据湖南长沙大地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胡自胜介绍,自6月份以来,他的物流公司就已经不再受理有些地区的业务。“主要就是因为《条例》在有些地方的实施比较严格,而在有些地方又好像没有什么影响。最近,我们的运输车队在南京附近被查了,一辆车罚了5000-6000元。根据我们的统计,南京、六安、天津、内蒙以及东北一些地区查的比较严,这些地方的业务,公司目前是不受理的。”

    尽管如此,胡自胜却还是不愿意现在就把各种“违规”的车辆“改回来”,“还是再观望观望吧,要是从现在的态势就判断《条例》以后在各地都会严格执行,也不现实。”

    货运车主:条例如果真能根治超载 举双手赞成

    作为《条例》最直接的影响者,从6月份开始,很多货运车主就已开始观望。对于《条例》,不少司机认为,如果真能借此根治超载超限,他们举双手赞成,“虽然之前我也一直超载,但所有的卡车人都知道,我们超载是逼不得已,个中的酸甜苦辣只有咱们自己知道。”一位司机如是说道。

    也有货运车主认为,他们并不相信《条例》真能严格实施,因为据他们了解,尽管《条例》是在全国范围内实施,然而具体落实到各地,对于超限超载车辆的处罚标准是由各省市的交通部门制定的。

    这些车主还认为,尽管交警部门对于严重超载车辆可以吊销司机的驾驶本,对超载3次以上的车辆,交通部门可以吊销营运证,但只要能罚款,管理人员一般是不会吊销营运证的。“大家可以翻开自己的驾驶本和运营证件,后面都有盖违章的地方。但是很少有执法部门盖章,多是以处罚为主。因为只要没有很大的矛盾,都不会动真格的。那些违章盖章的多是因为走绿色通道和运农副产品有违章情况,和执法部门闹了矛盾,人家又不能罚你款,但是也不能让你就走了,所以就只能在你的小本本上盖章了。”

    经销商:《条例》恐沦为公路乱收费的新依据

    记者了解到,6月份受《条例》的影响,部分地区的卡车销售不太理想,在重卡经销商眼里,他们是怎样看待《条例》的呢?

    李经理在河南郑州主营欧曼重卡,他告诉记者,公路乱收费是物流成本增加的重要原因,也导致很多货运车主退出物流行业,尽管《公路安全保护条例》已经实施,但不能真正解决问题。

    “《条例》要是真正严格执行,没有问题,但现在的问题是,这虽然是一个针对全国的法规,但具体到地方,各地又有一套标准,从以往的经验来看,只要你不犯大错,超载吊销驾照应该不可能,罚款还是最常见的手段。所以,从这个意义上说,《条例》最后难免沦为交警、路政增加公路‘乱收费’的一项重要依据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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