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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用车以旧换新政策年内出台 以补贴为主

作者:程力专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:1409 发布时间:2012-06-17 15:39:3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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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2012年6月13日,财政部、商务部发布公告,明确2012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车辆范围及补贴标准。符合补贴范围的老旧汽车车主,可按有关规定申请补贴资金。时间拉回2010年,以旧换新政策在2010年曾拉动新车消费达382亿元。政策在当时实行两年半,对拉动汽车经济有很大的促进作用。

    目前,汽车市场经济大不如前,商用车销量下滑明显。此次,以旧换新的刺激汽车消费政策将再次延续,并有望发挥显著功效。
从补贴内容来看,商用车将成为此次补贴的主要对象。业内人士分析,“新一轮刺激政策出台是好事,眼下的汽车市场需要政策拉动。”

    以旧换新补贴内容如下:

    2012年1月1日—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,使用6年以上(含6年)且不到15年,车长大于4.8米(含4.8米)、小于7.5米,并于当年更新的农村客运车辆,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1000元人民币。

    2012年1月1日—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,使用8年以上(含8年)且不到15年,车长大于6米(含6米)或者乘坐人数大于20人(含20人),并于当年更新的城市公交车,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000元人民币;车长小于6米且乘坐人数为10—19人,并于当年更新的城市公交车,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1000元人民币。

    2012年1月1日—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,使用10年以上(含10年)且不到15年的半挂牵引车和总质量大于12000千克(含12000千克)的重型载货汽车(含普通货车、厢式货车、仓栅式货车、封闭货车、罐式货车、平板货车、集装箱车、自卸货车、特殊结构货车等车型,不含全挂车和半挂车),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000元人民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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